当前位置:互动交流 > 征集调查 > 调查页面

关于征集“改革开放40周年”专题档案资料的公告

来源:锡盟档案局 截止日期:2018-06-13 13:37:43 - 2018-06-30 23:59:59

  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40周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回顾改革开放40年来波澜壮阔的伟大历史进程,充分记录和反映锡林郭勒盟经济社会的长足发展和人民生活翻天覆地的变化。锡盟档案局(馆)决定开展“改革开放40周年”专题档案资料征集活动。

  一、征集方式

  (一)主动与盟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联系,收集相关档案资料。

  (二)向社会公开征集改革开放以来能够见证锡林郭勒盟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的材料、物品等。

  二、征集范围

  (一)锡盟改革开放各个历史阶段的如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政治、经济、文化活动所形成的文件、照片、录音、录像等。

  (二)各种宣传锡盟改革开放的宣传册、标语、画册、杂志、书籍以及具有内蒙古地域特色的特别是锡盟文学艺术作品、非遗产品、作品等。

  (三)锡盟改革开放以来,各个历史节点举办的重要纪念活动行程的证件、奖章、照片、题词、签名、录音、录像、书刊资料等。

  (四)各行业、各单位,特别是个人收藏的,反映改革开放的各类老照片、证件、报刊、民间日记、票证、生产经营记录等。

  (五)锡盟改革开放以来的英模、劳模和各行各业先进典型存留的笔记、日记、书信、照片、影像或录音资料、调查报告、文件草稿、讲话记录、回忆录等。

  (六)重点征集锡盟改革开放以来,散存在社会上的历届党和国家领导人及历任锡盟领导在开展公务活动时形成的讲话、录音、录像、照片、题词、书信等。

  (七)除以上类别外,其他能够反映锡盟改革开放以来具有重要历史意义或其他特殊意义的物证材料。

  三、其他说明

  档案征集原则上以征集原件为主,可采取捐献、寄存等方式。

  (一)凡向锡盟档案局(馆)捐赠、寄存档案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其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锡盟档案局(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锡盟档案局(馆)对捐赠档案资料的单位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根据捐赠档案资料的数量及珍贵程度,分别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三)对确有价值且本人不愿捐赠原件的,档案所有人可向档案馆捐赠复制件。捐赠人不具备复制条件的,可由锡盟档案局(馆)协助复制。

  (四)对确有价值且本人不愿捐赠,档案所有人又不具备保管条件的,可向当地档案馆申请免费寄存,所有权不变。

  四、征集时间

  2018年6月至10月底

  五、联系方式

  凡拥有符合征集范围档案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可以采取面谈、信函、电话等方式与锡盟档案局(馆)联系,锡盟档案局(馆)可上门走访协商。

  联系地址:内蒙古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经济开发区多伦路西锡林郭勒盟档案局(馆)档案管理科

  联系人:沙日娜、宝红梅

  联系电话:0479-8215857

  电子邮箱:xmdajbgs@163.com

  邮编:026000

  锡盟档案局(馆)

  2018年6月11日

意见反馈 截止日期:2018-06-13 13:37:43 - 2018-06-30 23:59:59

意见征集已结束,感谢您的参与!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