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政策解读
- 访谈时间: 2026年07月14日
- 访谈嘉宾: 锡林郭勒盟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乌恩其
- 访谈简介: 2020年11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六十三号主席令予以公布。退役军人保障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退役军人保障法的颁布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退役军人的亲切关怀,对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保障工作,更好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推进强军兴军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今天我们邀请锡林郭勒盟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乌恩其与大家进行交流。本次访谈主题是: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下面请乌局长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嘉 宾:退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国家制定退役军人保障法,对于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具有重要意义。
我从四个方面进行说明:一是制定退役军人保障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强军思想,推进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退役军人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习近平强军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需要制定一部适应形势任务、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退役军人保障法。二是制定退役军人保障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进退役军人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国防和军队改革深入推进,退役军人政策制度改革取得了很多重要成果。制定退役军人保障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将退役军人工作领域改革成果通过立法固定下来,将不断推进退役军人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是制定退役军人保障法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系统构建退役军人保障制度体系的有力支撑。随着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深入推进,原有规定比较分散、相互衔接不够的问题比较显现,有的规定已不能适应新的形势任务,亟须加强制度顶层设计,对有关政策制度进行系统整合,将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四是制定退役军人保障法是适应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的客观需要。
主持人:退役军人是指哪些人员?
嘉 宾:退役军人是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义务兵等人员。(1)军官。是被任命为排级以上职务或者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被授予相应军衔的现役军人。按照军衔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少尉、中尉、上尉、少校、中校、上校、大校、少将、中将、上将。其中,少尉、中尉、上尉称为尉官,少校、中校、上校、大校称为校官,少将、中将、上将称为将官。(2)军士。是指曾经的士官。是从服现役期满的义务兵中选取,或者从军队院校毕业的士官学员中任命,或者直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并授予相应军衔的志愿兵役制士兵。按照军衔等级分为:高级士官(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中级士官(四级军士长、上士)、初级士官(中士、下士)。士官军衔中,下士为最低军衔,一级军士长为最高军衔。(3)义务兵。是指服义务兵役制的士兵。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二年,服现役第一年的义务兵,授予列兵军衔,服现役第二年的列兵,晋升为上等兵。
主持人:做好退役军人保障工作,需要遵循哪些原则?
嘉 宾:按照退役军人保障法规定,退役军人保障工作遵循以人为本、分类保障、服务优先、依法管理的原则。(1)以人为本的原则,就是以退役军人为中心,把退役军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工作目标,把解决他们的困难问题作为工作重点。满腔热情为退役军人服务,真心实意为他们排忧解难,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退役军人的根本利益,切实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让退役军人真正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2)分类保障的原则,是做好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的必然要求,针对不同类型退役军人实行分类保障,有利于鼓励广大官兵安心服役、建功军营,激励广大社会青年积极投身国防军队建设。分类保障,就是要依据退役军人对国防和军队建设的贡献大小,在安置、就业、优抚、荣誉激励等方面实行不同的措施。(3)服务优先的原则,是做好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的重要方向。做好退役军人的保障工作,首先就要真诚关爱关心退役军人,热情帮助他们解决好实际困难,努力增强退役军人的荣誉感和归属感。(4)依法管理的原则,是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坚持依法管理,要把法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按照法律法规政策回应退役军人诉求,促进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主持人: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应当坚持哪些原则?
嘉 宾:退役军人保障法规定,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应当公开、公平、公正。(1)公开,是指有关单位应当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规定,及时以各种方式向退役军人传达关于退役军人安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退役军人的安置条件、安置结果、待遇保障等,让退役军人能够充分了解安置工作有关信息。(2)公平,是指退役军人在安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面前一律平等,在各个工作环节严格落实“阳光安置”政策,做到合法有据,严禁未按照规定确定退役军人安置待遇等违法行为。(3)公正,是指退役军人的安置结果、享有的优惠政策等与服役期间所做贡献挂钩,服役贡献越大,安置后待遇保障越好;同时,兼顾退役军人服役的岗位经历、专长、德才条件和工作需要,做到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尽其才、各得其所。
主持人:感谢乌局长的精彩解答。
嘉 宾:感谢大家对退役军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主持人:本次访谈到此结束,下期节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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