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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档案馆关于馆藏档案开放审核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锡林郭勒盟档案馆拟对馆藏档案开放审核服务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本次报价,现将相关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锡林郭勒盟档案馆馆藏档案开放审核服务项目

  采购方:锡林郭勒盟档案馆

  采购预算:项目总价为8万元,每件档案开放审核服务费用不超过1.8元,包含人工、设备、技术、税费等全部费用。

  项目内容:完成馆藏档案开放审核全流程服务,包含人工智能初审、人工复审、档案开放审核意见分类标注、档案管理系统数据同步、成果汇总整理、项目档案资料归档等全部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及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档案馆档案开放审核相关标准规范执行。

  二、项目服务要求

  1. 项目团队审核人员须持有档案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档案管理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有三年以上从事档案开放审核工作经验,熟练掌握档案开放审核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全流程工作规范。

  2. 供应商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采购人保密管理制度,全程落实保密管控,严禁擅自查阅、摘抄、复制、传播、留存任何档案资料及相关数据信息,服务全过程做好保密防护。

  3. 实行人工智能初审+人工复审+终审的工作流程,供应商人工复审率须达到100%。采购方将组织抽检核验,抽检比例不低于开放审核档案总数量的30%,终审准确率不低于98%。

  4. 对档案开放审核意见须精准完成分类标注,并实时同步更新至采购方档案管理系统,确保系统数据与实际审核结果完全一致。

  5.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内,完成全部档案审核、系统标注、成果交付及初步验收工作,确保项目按期保质完工。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分包、转包,一经发现违规分包转包行为,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不予结算,并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7. 项目团队审核人员须签订保密承诺书,项目结束后须全部销毁、删除工作过程中留存的档案资料、电子数据,不得私自留存、外泄。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 供应商须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本项目服务及相应法律责任。

  2. 具备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涉密相关服务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资质范围适配档案服务相关业务。

  3. 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无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不良信用记录。

  4. 供应商近三年具有同类馆藏档案开放审核相关服务业绩者优先,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业绩佐证材料。

  四、需提交的报价文件资料

  所有报价文件须清晰完整、真实有效,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企业公章,全套资料加盖骑缝章、密封完好,具体包含以下资料:

  1. 正式项目询价报价单(见附件);

  2.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包含档案整理、档案数字化、档案开放审核服务等相关内容;

  3. 有效期内的涉密资质证书复印件;

  4.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报价截止前1个月内);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代理,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 近三年同类档案审核、档案整理服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等有效佐证)。

  五、文件递交要求

  1.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18日17:00(逾期递交的文件一律拒收)。

  2. 递交地址:内蒙古锡林浩特市新区多伦路与明安图街交叉口锡林郭勒盟档案馆收集利用科。

  3.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宝红梅 0479-8215857。

  六、成交原则

  1. 采购人首先对所有报价文件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资质不全、资料无效、报价超标、不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直接判定为无效投标。

  2. 对审查合格的有效报价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优先选择报价合理、同类项目业绩优良、服务保障能力强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3. 同等综合条件下,报价最低者优先成交。

  

        附件:项目询价单.xls

  锡林郭勒盟档案馆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