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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锡林郭勒盟档案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档案局、档案馆,盟直各部、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全区人才强档工程,加大多层次人才培养力度,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全盟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锡人社办字〔2025〕66号)要求,结合全盟档案工作实际,锡林郭勒盟档案局、锡林郭勒盟档案馆将组织开展2025年全盟档案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严格遵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内人社发〔2025〕16号)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档案系列专业人员职称评审条件》(内人社发〔2021〕37号)等有关规定。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员要认真学习上述有关文件政策要求,全面了解掌握职称评审范围、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等,结合实际进行申报。

  二、申报人员范围及条件

  1.申报人员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基本条件和能力业绩应当符合《内蒙古自治区档案系列专业人员职称评审条件》有关规定。

  2.申报人员继续教育应当符合《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

  3.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三、申报评审工作程序

  (一)线上注册申报

  1.申报人员需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www.nmgrck.cn)进行线上注册,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填写业绩档案中学历、工作经历等,并由工作单位审核通过。已注册并填写过相关信息的申报人员,需核实填写信息是否准确。

  2.在“业务办理—2025年职称申报”模块选择申报计划,完成职称信息填报。按照有关要求上传相关申报材料,提交后下载导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

  (二)线下提交材料

  申报人员完成线上申报后,仍需按规定期限提交线下申报材料。有关程序、渠道和要求以《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内人社发〔2025〕16号)规定为准。

  盟本级中、初级职称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及岗位使用情况审核汇总,报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岗位使用情况后,报送至盟档案馆。旗县市(区)级中、初级职称申报人员,按照人事隶属关系逐级申报,报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岗位使用情况后,报送至盟档案馆。

  (三)申报人员公示

  申报工作结束后,将在锡林郭勒盟档案馆门户网站(http://xmdag.org.cn/)上对申报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四)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工作结束后,将在锡林郭勒盟档案馆门户网站上公示评审结果。

  (五)领取材料

  评审通过人员请及时关注锡林郭勒盟档案馆门户网站有关通知,及时领取职称评审表。

  四、有关要求

  申报人员应确保所有线上、线下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有效,且线上、线下提交的材料(填写的信息、业绩等)相同。

  审核过程中,发现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线上、线下提交材料(信息、名称等)不同等问题,申报信息均回退至本人账号内,需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申报。因上述原因审核不通过、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职称评审的,不能补报。

  申报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相关材料务必于2025年7月9日前报送至盟档案馆党群工作科,逾期不予受理。

  本通知未做明确说明的,按照盟人社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盟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和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联系人:赵琳

  联系电话:0479-8214661,18847988360

  地址:锡林郭勒盟档案馆七楼党群工作科

锡林郭勒盟档案局   

锡林郭勒盟档案馆   

2025年6月9日